延边州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营商环境政策
  • 政策要点 税费减免
    服务对象 增值税纳税人
    支持方式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同时相应调整扣除率和出口退税率。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服务部门 州税务局
    政策咨询 周熙尧;0433—511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