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义务教育段免除实践基地活动食宿费、校车费(学校校车),并给予补助县域内贫困生2000元/人/年,县域外贫困生1000元/人/年;对高中(中职)教育段免除教科书费用、住宿费(学校宿舍),并给予补助县域内贫困生6000元/人/年,县域外贫困生3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