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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政府办
收藏 更新时间:2014-08-28 10:00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
 

연변조선족자치주인민정부문건

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件

 

 

延州政发〔2014〕4号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4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年)

  

  前  言

  为加快推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和《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中部)》,现结合延边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辖六市二县。

  第一章  目的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高度重视文化工作,提出了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并开展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延边文化底蕴深厚,内涵丰富,民族特色浓郁,有着扎实的工作基础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特点突出,具备了创建示范区的基本条件。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于全面提升我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满足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延边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建设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的新延边;对于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吉林省、中部省份,尤其是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事业都有着重要意义。

  第二章  背景和基础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地处长白山区,东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南隔图们江与朝鲜咸镜北道、两江道相望,边境线长768.5公里。全州总面积为4.27万平方公里,下辖8个县(市)、24个街道、167个城市社区;65个乡(镇)、1049个行政村,总人口约218万人,其中朝鲜族占37%。素有“文化之乡”、“歌舞之乡”的美誉。曾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模范州”,所辖8个县(市)中有5个县(市)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为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组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委宣传部长和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为创建示范区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出台政策法规条例予以保障。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加强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又出台了配套的扶持政策,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延边州“十二五”规划,写进了《州委全委会报告》和《州政府工作报告》。州人大出台了《延边州文化工作条例》,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法律保障。

  三是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州政府每年以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增加文化投入,还专门列出500万文化事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在加大对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的同时,每年都加大对图书馆购书经费、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和保护经费、群艺馆的教学辅导经费的投入。对农村流动电影放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艺术团体演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实行专项补贴。全州各县(市)也都相应地加大了对公共文化的投入。

  (二)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近年来,全州先后新建8个文化广场、2个综合性文化大厦、新建改造4个剧场,总投资过亿。2007年,州政府筹资1200万元对延边艺术剧场进行了全面改造,完成了延边群众艺术馆搬迁改造,馆舍面积达6000平方米。投资3个多亿新建延边图书馆、延边博物馆,建筑面积分别为1.2万平方米和1.5万平方米。目前,全州共有9个博物馆、8个公共图书馆、1个少儿图书馆、1个群众艺术馆、8个文化馆。其中,州本级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均为部颁一级馆,有5个县级图书馆为部颁二级馆以上,有6个县级文化馆为部颁三级馆以上;延吉市投资152万元完善了延吉市文化艺术中心的内部功能,汪清县和安图县都新建了综合性文化大厦。65个乡(镇)全部建有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文化站,1049个行政村、167个社区全部建有文化大院和文化活动室。全州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广播覆盖率达到99.7%,电视覆盖率达到97.5%。延边卫视成为全国唯一地区级“上星”媒体。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网络建设快速发展。在全州范围内实施了综合性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建设,已建成以州图书馆为中心数据库、360多个基层资源共享点的文化信息共享系统,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三)文化遗产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资源。

  文化遗产在延边得到有效地发掘、保护、传承、利用,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资源和内容。目前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朝鲜族农乐舞进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6项进入国家级保护名录、77项进入省级保护名录,象帽舞、洞箫、伽倻琴等非遗项目已经深深植根于群众之中,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我州有11家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5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0余件国家珍贵文物,3处渤海遗址和114公里长城资源,渤海中京遗址公园建设已通过国家立项。这些都拓宽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和领域。

  (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州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都实现了免费开放。州图书馆年接待读者10万余人次,州博物馆年接待观众20余万人次,州群众艺术馆年举办各种文艺培训班50余期,培养艺术人才4000多人;坚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2013年全州共开展送戏下乡演出618场,送书下乡10000余册;成功招募700多名文化志愿者,做好文化志愿者与服务对象、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

  (五)文化队伍日益强大。

  积极选拔领军人才,引进特需人才,培养骨干人才,储备后备人才。现有在职专职文化干部1600多名,有职称、有专业、有特长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业培训和以赛代训等多种方式培养优秀人才,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六)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延边人民能歌善舞,群众自发文化活动普及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文化广场活动生机盎然。全州广场文化主题演出活动每年平均400余场,参与演出群众20万余人次,观众达130多万人次,形成了“年有计划、月有主题、周有活动”。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丰富多彩。同时,根据民俗文化和县域文化特点,各个县(市)分别举办了洞箫节、梨花节、黄牛节、松茸节、金达莱文化节、图们江文化旅游节、图们江冰雪节等活动,为群众文化活动搭建了平台。

  (七)享受较多国家级优惠政策。

  延边州享受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兴边富民、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多项优惠政策,这些都将有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撑。

  第三章  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为原则,以地域和民族为特色,以基层和农村为重点,着力完善城乡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能力,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充分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把我州建设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打造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和民族文化品牌,不断增强文化对全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对社会文明进步的影响力,对各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保障力,以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导向正确的原则。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始终代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导向和共同价值准则,引导全社会逐步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2.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全州各级政府要着眼于维护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普遍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切实转变职能,通过把握导向、完善规划、改进调控、加大投入、加强监督等措施,确保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方向正确、进展有序,同时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3.坚持公益服务的原则。公益性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本质的特征。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以普遍实现公共文化权益为准则,充分利用各级政府为其提供的一切文化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无偿文化服务,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4.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文化差异,群众参与理解接受能力的不同,区别对待,量力而行,选择适合本县(市)、本街道(社区)、本乡(镇)村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5.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要统筹县(市)和行业,民族县(市)、乡镇和非民族县(市)、乡镇,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兼顾各方利益,提供均等服务,满足各族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

  6.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要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冲破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完善的体制和机制保障。

  7.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普通群众。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维护生活困难群众、进城就业务工人员、农村群众文化权益,让各族群众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成果。

  8.坚持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一定程度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通过创新公益文化活动运作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承办、承包等形式,吸引社会各类文化艺术机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三)战略定位。

  1.打造中国朝鲜族公共文化示范基地。延边文化是以朝鲜族文化为特色的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和民族特征。要想在文化竞争和文化安全上占据主动,必须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同时,延边是中国朝鲜族的文化中心,散居在其他省份和地区的朝鲜族对本民族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有着迫切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积极打造中国朝鲜族公共文化的理论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基地、观摩展示基地、产品生产和输出基地。

  2.打造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公共文化示范基地。延边曾连续四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其中,公共文化建设成为此项殊荣的重要支撑,也是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要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在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进入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行列,为兄弟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打造中部省份、地区公共文化示范基地。50年来,延边州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各族各界群众享有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方面,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方面,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方面等各项公共文化事业多个方面都取得了瞩目成绩。我们要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特色,树品牌,不断增强生机和活力,为吉林省乃至中部省份和地区提供示范。

  (四)总体布局。

  按照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框架,统筹安排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形成定位清晰、重点突出、分工合作、布局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格局,重点构建“一个中心”、“五大板块”、“四级网络”,形成具有现代科技支撑的城乡互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个中心”,即以延龙图一体化组合城市为依托建设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区域中心。按照打造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延龙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和文化资源的整合。以延边博物馆、延边图书馆、延边大学图书馆、延边歌舞团、延边群众艺术馆、延边美术馆等文化机构为核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条件,达到门类齐全。

  “五大板块”,即建设珲春、敦化、汪清、和龙和安图5个文化服务体系功能相对齐全、承接乡镇的板块。发展成为县域文化中心、服务乡镇的文化支撑点。文化馆、图书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均达到创建标准。

  “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即州、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全部建设完成。

  第四章  基本任务

  针对我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和特点,明确我州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基本任务和创建标准。

  (一)推进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目前,全州9个公共图书馆中有3个未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9个文化(艺术)馆中2个未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通过新建、扩建和置换等方式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部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加快推进图书馆镇级分馆、社区(村)图书阅览室建设,到2014年,州、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级图书馆网络进一步完善;州财政投入购书经费800万元,使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达0.8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7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4册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4次以上。在此基础上,每年要持续投入50万元用于图书购置和更新;各县(市)财政投入资金,强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到2015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均建有室外文化活动场所,文化活动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人才培养及综合管理达到文化部制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延边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初具规模,图书年入藏数量达到6000种,报刊年入藏数量达到800种,电子文献入藏量达到600种,视听文献年入藏量达到600种;延边博物馆藏品总量达到20000件以上,各县(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功能,形成全州网络联盟。

  2.公共文化工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15年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2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资源库。州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20TB,县级图书馆可用资源不低于3TB。建立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群众活动远程指导网络。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以公共电子阅览室为活动基地,加大投入,创建培育“绿色网园”,辐射推进全州“绿色网吧”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基层、农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营造文化绿地。“农家书屋”工程,到2015年实现80%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藏书2000册以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十二五”期间,继续建设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覆盖,并强化电视新闻手语节目。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提档升级工程,结合社区、村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采取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享等方式,分批实施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改扩建工程,到2015年,实现8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文化中心(活动室),每个文化中心(活动室)都建成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二)推进公共文化体制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

  1.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州、县(市)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文化援建农村乡镇,有序开展文化对口帮扶系列活动和主题文化援建活动。乡镇、街道和社区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和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加强农村电影院更新改造,增加固定或流动放映点,实现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实施“送书下乡工程”,积极为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室配送图书。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服务能力。州、县(市)两级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提高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流动服务能力,实现服务公众“零距离”。群艺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农村)包片辅导制度,开展辅导培训、演出等活动。州、县(市)两级图书馆积极办好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博物馆积极举办讲座、培训、巡展等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综合文化站、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3.发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社会教育功能。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人文社科、文艺欣赏、科技卫生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强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建设。加强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以州图书馆为龙头,县(市)图书馆为依托,建立《图们江文化大讲坛》,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加强群众文化创作,发挥文化馆(站、中心)等文化机构的组织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等载体,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残疾人作品展示等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演出,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与群众性文化演出,支持专业艺术院团开展群众性文艺辅导或展演活动。

  4.完善免费开放制度,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完善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免费开放制度,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硬件设施配置到位,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免费开放的内容与质量,实现均等普惠、高效优质的免费服务。州、县(市)两级图书馆实行全年“无闭馆日开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5.增强对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低收入居民、农民工、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开放,针对残障人士、老人、儿童设置方便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州、县(市)两级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或阅览室,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州、县(市)公共文化机构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和中小学生进行的低价或免费演出和放映。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书、送戏、送电影活动。

  6.实行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对农村流动电影放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艺术团体演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实行专项补贴制。

  7.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依托朝鲜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特色鲜明、参与广泛、影响较大、效果突出的文化活动,并与朝鲜族学校民族教育相结合,积极培育象帽舞、长鼓舞、秧歌舞、洞箫演奏、秋千、跳板等文化和体育项目,倾力打造本土群众文化品牌。努力实现一乡一品、一街一品、一校一品。

  (三)推进公共文化制度建设,建立公共文化组织支撑。

  1.州、县两级政府制定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州、县两级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

  2.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3.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充实内部设施设备。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

  4.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

  (四)推进公共文化政策建设,落实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措施。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到2015年人均文化事业费高于吉林省平均水平。

  2.人才保障措施。通过内部编制调剂等方式,保障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保持在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加强业余文化骨干建设,设立村屯(社区)业余文艺团体;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建立文化志愿者电子档案和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实现文化志愿者与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

  3.技术保障措施。利用现代技术搭建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非遗馆及文化服务导航为一体,资源丰富、使用便捷的延边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平台。

  (五)推进公共文化考核体系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

  1.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建立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

  2.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形成公共文化制度建设成果。

  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方案,针对我州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展开研究,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制度建设成果。

  第五章  创建重点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全面稳步推进的同时,必须结合延边实际,抓重点,搞特色,寻突破,求创新,努力探索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抓好项目建设,完成硬性指标。紧紧抓住我州享有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利契机,加大财力投入,建设一批公共文化的基础项目,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和置换等方式加快推进“三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市)文化广场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分批实施村文化活动室改扩建工程,使之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二)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不断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方法,精心设计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提升服务的档次和水平。采用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现代手段,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和便于沟通的形式,搞好展览展示、流动服务、知识竞赛、科普讲座、心理咨询、技能培训、文化沙龙、文化影院等建设,不断打造网络馆、数字馆、电子室、绿色网。

  (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搞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使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壮大志愿者队伍,充实公共文化服务力量。到2015年,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工作机制;加大送文化下乡力度,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送科技下乡,实现文化服务重心下移,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积极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系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树立民族品牌,突出民族特色。着力解决全州各族群众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问题,确保朝鲜族群众和汉族群众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加强朝汉双语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丰富可用数字资源的数量和内容。博物馆设计举办民族民俗精品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民族展览项目,图书馆全部设立朝文阅览室,群艺馆、文化馆开展民族文化项目的培训和辅导。各乡镇、街道配备配强民族文化骨干,满足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需求;实行民族文化产品创作财政补贴,多创作生产民族歌舞剧目、民文图书期刊、民间文化产品。

  (五)做好制度设计,完成课题研究。做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研究、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撑。我们结合延边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又围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均等化这一特征,确立了我州制度设计研究的课题《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制度设计研究》。成立由机关干部、科研专家、基层工作者组成课题组,专门研究这一课题,以实现我州公共文化服务的农村和城市均等化,弱势群体和主体群众均等化,朝鲜族群众与汉族群众均等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和朝鲜族群众均等化,以及州外朝鲜族群众和州内朝鲜族群众均等化。

  (六)建立评估机制,实施绩效考核。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对各县(市)政府、州直部门进行指标考核,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标准和评估标准,开展调研、指导和督查,加强工作调度、部署和总结,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分管文化的副州长任副组长,由宣传、文化、发改、财政、建设、人社、编办、国土、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文联、残联等部门参加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季例会制,研究决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文化局。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同时,建立各级联络员队伍,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人员保障。

  一是充实基层文化工作力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意见,明确核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编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文化站专兼职干部和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畅通人才进出通道,保证专业人员所占比例达到创建要求。二是加强培训。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三是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成立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构建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志愿者服务体系,认真组织文化志愿者行动。

  (三)机制保障。

  一是完善经费投入使用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公共文化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增长幅度;确保中央、省补助经费和奖励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建立监督考评机制。量化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质量、效率和水平标准,明确州、县(市)、乡(镇)三级考核指标。

  三是引入咨询评价机制。成立由国家、省、州专家和公共文化管理工作者组成的示范区创建专家咨询评价委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价。

  四是工作推进机制。州创建办下设图书馆工作推进组、文化馆工作推进组、博物馆工作推进组、制度设计研究推进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组。每个组由一位副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和分配机制,增强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

  (四)制度保障。

  制定并出台《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延边朝鲜族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政策》,为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