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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收藏 更新时间:2013-10-31 10:06
州文化局局长沈秀玉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州文化局局长沈秀玉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传承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延边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近几年来,我州是如何利用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利契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从而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比翼齐飞的呢?就这个问题,今天,我们邀请了州文化局沈秀玉局长就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有关情况与大家在线交流。沈局长您好!

[沈秀玉]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沈局长,请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

[沈秀玉]

好的!

近年来,全州共搜集、整理出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俗等十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近300项。我州现有国家级非物质遗产名录16项、省级77项、州级89项。其中,中国朝鲜族农乐舞于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命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位、省级40位、州级104位。

[主持人]

那么,我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如何进行传承和保护的?

[沈秀玉]

近年来,我州立足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保护体系,促进传承发展,使延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一是建立传承基地和展示点,为传承提供阵地。先后在全州命名10个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和6个非遗项目展示点。二是开展系列活动,为传承提供平台。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及民俗节庆等有利时机,连续6年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定期举办研讨会、非遗项目展演、传承人技艺大展、《非遗法》宣传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三是组织参加各种活动,为传承提高档次。通过组织非遗项目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非遗项目调演、上海世博会、“根与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香港、澳门、台湾)展演”、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大型展示活动,使延边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了宣传和弘扬。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传承能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培养壮大传承人队伍。

[主持人]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各位网友来说也是一个陌生的词汇,那么请问什么是文化生态保护区?我州为要什么申请建立这样的保护区?

[沈秀玉]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为此,国家“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

我州正在积极推进国家级延边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延边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在州政府的主导下,根据广大民众自觉要求,旨在对境内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而设立的特定区域。通过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对我州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使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传承的良好生态环境、物质和人文条件,推动延边州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

本次访谈就到这里,谢谢沈局长,谢谢网友们的参与和支持,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