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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收藏 更新时间:2016-06-06 09:59
州卫计委副主任冯铁力谈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延边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6年新农合重点工作。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州卫计委冯铁利副主任就有关问题与大家在线交流。冯主任您好!

  [冯铁利]: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请问冯主任,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的情况如何?

  [冯铁利]:

  在新医改政策执行以来,我们把健全医保体系做为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去抓。医保体系共分三块,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

  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也非常高,目前为止2016年筹资工作已全部结束,参合农民已达到60万人。应该说是实际在乡的农业人口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参合率在99%以上。

  [主持人]:

  外省、省内其他地区的居民长期在延边居住可不可以在延边参加新农合?

  [冯铁利]:

  新农合政策规定,外省居民已办理农村居住证的、且没有参加其他医保的,可在所居住县(市)参合,省内其他地区的要回到本地区参加农合。

  [主持人]:

  我州参合农民在省外就医时需要注意什么?

  [冯铁利]:

  长期在省外的新农合患者就诊时,必须到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急危重病人可就近就医),且首诊必须选择在居住地的县(市、区)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首诊医院无法诊治的疾病,需经首诊医院转诊,并要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报告,由参合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对住院情况进行确诊、核实、备案,并于出院一个月之内将相关材料递交参合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现在跨省的即时结算还未实现。

 [主持人]:

  省内即时结算可以做到吗?

  [冯铁利]:

  省内已实现即时结算,如,我们外诊的患者到长春的大医院吉大一、二、三院、省肿瘤医院等医院已实现即时结算报销。

  [主持人]:

  首诊要到县级的医疗机构,如果要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必须要转院的手续是吗?

  [冯铁利]:

  对,首选县(市)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转省、州级定点治疗的,需在入院前到首诊定点签署转院意见后,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持患者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卡(证)到参合地新农合办理转诊手续,新农合合办对参合身份进行认真审核,并向患者告知相关报销政策和流程。

  [主持人]:

  延边医院是3级甲等医院,县(市)可直接转到延边医院,如果到长春的医院比较方便,那么县(市)医院可以转到长春的3级甲等医院吗?

  [冯铁利]:

  不可以,首选县(市)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因病情需上转,需要首诊定点签署转院意见后,并到参合地新农合办理转诊到延边医院,如因病情仍需转诊的,由延边医院开具转院手续,报备当地新农合。如果自行去上一级医院或州外的各级医院,只能享受低比例报销。  

  [主持人]:

  对于突发情况的,是不是也要报备?

  [冯铁利]:

  发生急、危、重症的患者,可就近就医,但要在3个工作日内至参合地新农合办理转诊手续或登记备案,逾期不办理转诊手续或登记备案以及不符合《需要紧急救治的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标准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费用按20%给予报销。

  [主持人]:

  首诊到县(市)定点机构,首诊到3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吗?

  [冯铁利]:

  可以,住院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费用按20%给予报销。门诊不予报销(普通门诊仅限乡、村两级定点;慢病门诊仅限县域内县、乡两级定点;特殊疾病门诊限于省内及县以上新农合定点)。

  [主持人]:

  外省居民长期在延居住,已买房,在外省户籍所在地参合。住院在哪儿报销?

  [冯铁利]:

  因各省新农合报销政策不同,与参合地新农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