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延边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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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4 15:50
延边州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九)完成情况公示
延边州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九)完成情况公示
我州承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九),经过整改,出台了相关措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现按照整改销号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九)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由于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不到位,一些地方污水直排、雨季溢流等问题突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每日约有1万吨河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足100毫克/升。”溢流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加强监管,杜绝河水进入汪清县污水处理厂问题。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各县(市)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污水直排、雨季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2022年4月15日,延边州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州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与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对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合流制管网全面排查,溯源排查混接错接、老旧破损、倒灌溢流、外水入渗、非法纳管、合流制占比过高等问题。2022年5月编制完成延边地区城市管网建设滞后研判报告、延边地区城市污水管网“十四五”建设改造计划,并上报省住建厅。2021年至2023年,全州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92.9公里,其中2021年新建改造53公里,2022年新建改造56.35公里,2023年新建改造83.5公里。问题地区汪清县已消除污水直排、雨季溢流等问题。
(二)2021年,汪清县全力加快污水管网提质增效、沙金沟河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完成雨水管网11.31公里,污水管网13.58公里建设,同时加大排查城区管网力度,未发现合流、私接、错接破损等问题。截至2023年底,汪清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达到231mg/L。
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公示媒体:延边州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262332
受理邮箱:ybzdczgb@163.com
联系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