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地区以来,延边州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管理制度,扎实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稳步实施。
目前,全州141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27万名学生全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率达100%。
确保常态供餐。建立地方政府学校食堂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州及县(市)地方财政每年支出近1000万元,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运营。
实行全面转餐。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由间食向学校食堂供应正式午餐转变,目前全州共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119个,其中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审核通过的A级食堂有68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学生100%享受由学校供应的正式午餐。
促进规范管餐。出台《延边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补助办法及供餐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确保学生安全、家长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