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5),经过整改,出台了相关措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已达到整改要求,现按照整改销号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5)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大量群众举报投诉,其中已经核实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面积分别达8120公顷、3265公顷、2868公顷。”
责任单位:州林管局、州畜牧局,各县(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森林、草原、湿地破坏面积的排查审核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毁林、毁湿案件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州共接到群众举报破坏森林、湿地属实案件365件,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354件,占总数的96.99%,除11件列为长期整改外,全部完成整改。对2013-2017卫片判读非正常变化图斑进行整改,除个别单位部分点位交由司法机关查办或正在整改外,全部完成整改。
我州加大对破坏森林的恢复力度,实施生态修复和重建,完成清收还林33738.6亩,占清收还林计划的195.8%。开展湿地问题排查,除2处点位涉及面积0.18公顷正在办理征占手续外,基本完成整改。
我州出台《开展侵占破坏林地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湿地的违法行为。
(二)毁草案件整改
经梳理,我州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毁草案件共有5起,总计破坏草原29.9718公顷。截至2020年12月底,5起涉及毁草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了生态恢复。
我州出台《草原(牧业用地)工作巡查机制》(延州牧发〔2018〕35号)、《关于建立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延州公办〔2018〕10号)、《关于印发延边州草原(牧业用地)信访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延州牧字〔2018〕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牧业用地监督管理的通知》(延州牧发〔2018〕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牧业用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暨草原执法检查方案》、《延边州打击侵占破坏牧业用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长白山森工集团、延边州林业和草原局“绿卫2019”森林草原专项行动调研督导督办的通知》(长白山森工联发〔2019〕4号)、《2020年延边州保卫草原行动方案》等文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
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公示媒体:延边州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2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延边州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262332
受理邮箱:ybzdczgb@163.com
联系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