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19〕11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19〕1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畜牧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3+1”体系为抓手,抢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重点支持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肉牛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和延边黄牛等特色品种繁改和品牌创建、畜禽品种培育推广、秸秆饲料开发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产业链重点环节,充分发挥畜牧业专项资金的强力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延边生态型现代特色畜牧业发展。
二、使用原则
(一)畜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地使用好资金。按照省局的要求分类管理,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实施项目法管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实施因素法管理。
(二)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发布项目实施方案,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把资金真正用到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使用范围
(一)2019年,延边州本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法管理)。
1.肉牛核心育种场项目200万元(其中延边牛核心育种场100万元、延黄牛核心育种场100万元)。支持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开展核心育种群选育、扩繁任务所需的饲养、测定等工作。
2.种公牛站项目50万元。支持国家级种公牛站开展种公牛更新、相关设备购进等工作。
3.蜂和延边黄牛等特色品种繁改与品牌创建项目150万元。支持延边黄牛品种的繁育和改良;支持延边黄牛品种的培育选育、品种保护和品牌创建;优先支持州内高校开展延边黄牛高效扩繁和高品质牛肉生产技术成果转化。
(二)2019年,延边州本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因素法管理)。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46万元。扶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机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对畜禽粪污收贮运、畜禽粪肥施用和沼气生产进行补贴。优先支持州内高校和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污综合利用新技术推广,创建全州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
四、申报程序
2019年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方式进行管理。申报工作中畜牧、财政部门分工协作、协调统一。畜牧部门负责项目的评审和验收,主要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实、组织建设、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和合格项目备案。财政局配合畜牧业局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和合格项目备案,负责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项目申报。
1.州本级因素法项目,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自愿向州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于7月11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州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送到ybzcyc@163.com邮箱。项目一经申报不得调整,逾期不报将不予受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单位5年内项目申报资格。
2.州本级项目法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吉牧联发〔2019〕11号文件”)的要求实施项目法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参加省畜牧业局评审的项目,通过评审备案后,按照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同时做好项目材料(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备份存档。
(二)项目评审验收。
1.项目评审。
(1)州本级因素法项目,州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实。在省畜牧业局、财政厅预拨付资金额度内,确定项目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项目由州农业农村局公示5天。
(2)州本级项目法项目,州农业农村局按照吉牧联发〔2019〕11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和经省畜牧业局评审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单位并与州本级因素法项目同步公示。
2.项目验收。按照《延边州畜牧业项目管理办法》(延州牧联字〔2017〕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提报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申报项目必须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建设完毕。州农业农村局要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州本级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州农业农村局向州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由州财政局将项目资金预拨付给州农业农村局,州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性质进行拨付。
联 系 人:畜牧兽医处 王海军
联系电话:0433-2268828
电子邮箱:ybzcyc@163.com
附件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要求
2.项目申报书
3.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
对2019年年底之前进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投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给予补助。
2.申报条件。
创建畜禽粪污资处理利用示范的州内高校和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完成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3.申报材料。
(1)2019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指标表。
(2)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企业(养殖场)法人营业执照。
(4)养殖场建设平面图(标明建设区域)。
(5)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以上材料(1)需提供原件和电子版。材料(2)-(5)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确认后,原件返回。
4.奖补标准。项目补助金额46万元。
附件2
2019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所属地区:
建设地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制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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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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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市(州)县(市)乡镇村屯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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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年月 |
经营期限 |
年至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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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小区)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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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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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主要建设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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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储存翻倒车间、温控发酵车间(池)、烘干与混合粉碎车间、造粒包装车间、仓储库房等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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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凉晒风干车间、烘干车间、压块车间、仓储库房等基础配套设施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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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氧发酵罐容积(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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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罐(柜)容积(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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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体外保温房(棚)、粪便储存、混合车间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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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沉淀池、升温预处理池、沼液氧化池(塘)建筑容积(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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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处理粪便(污) 能力(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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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生物有机肥或生物质燃料块(棒)能力(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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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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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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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或县(市)畜牧部门意见 |
(畜牧部门盖章) 201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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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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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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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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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盖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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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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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财政厅 |
市县主管部门 |
市(县)畜牧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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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延续项目 □ |
专项实施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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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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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补助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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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
年度目标 |
实施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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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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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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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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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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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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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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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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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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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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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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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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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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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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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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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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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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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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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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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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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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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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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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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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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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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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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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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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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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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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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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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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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参考《吉林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吉财预[2016]895号文件中的绩效目标指标填写说明编制。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印发
(共印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