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清明节(星期一)放假,与周末(4月2日、3日)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