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根据省纪委关于遵守廉政准则确保廉洁过年座谈会和州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现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确保廉洁过年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确保廉洁过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保证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要把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的良好氛围。要对照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查找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具体制度规定,把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方面,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二、严格遵守廉洁过年纪律规定
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一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二是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收敛财物;三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搞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四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是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六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七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八是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严格执行“五项要求”。一是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二是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三是未经批准不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四是下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不收纪念品和土特产;五是领导干部回家过节不准通知所在地方接待。
三、确实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着重树立“四个意识”。一要树立宗旨意识。注重关心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确保群众过好年。二要树立自律意识。做到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三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确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思想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四要树立责任意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确保廉洁过年工作,对干部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及查处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确实发挥齐抓共管作用,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系紧密、运转协调、优势互补的监督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抓紧整改,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纪依法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要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确保廉洁过年工作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并将落实情况于2013年2月底前报州纪委。
州纪委举报电话0433——12388
中共延边州纪委
延边州监察局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