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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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减免办公室、展厅及仓库租金
服务对象
在保税物流中心注册并租用办公室、展厅及仓库开展保税监管业务且租期不短于5年的企业
支持方式
对在保税物流中心注册并租用办公室、展厅及仓库开展保税监管业务且租期不短于
5
年的企业,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办公室及展厅前
2
年租赁费
100%
减免政策;第
3
年至第
5
年的租赁费减免参考上一年度销售额,年度销售额超过
1000
万人民币的,给予次年租赁费
50%
的减免政策,年度销售额
500~1000
万人民币的,给予次年租赁费
30%
的减免政策。给予企业前
3
年仓储费
100%
减免政策;第
4
年至第
5
年的仓储费减免参考上一年度进出口额,年度进出口额超过
1000
万人民币的,给予次年仓储费
50%
的减免政策,年度进出口额
500~1000
万人民币的,给予次年仓储费
30%
的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
《办公及仓储免租政策》
服务部门
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发展局
政策咨询
楚春荣;1660433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