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政策
返回专题首页
政策要点
一次性初创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开发原则与岗位等扶贫政策
服务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是从事个体经营的贫困劳动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支持方式
初创企业向县(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助。
政策依据
《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这里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延州人社联发[2019]4号)
服务部门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
郑纯来; 0433-503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