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深入贯彻落实全州深入推进返乡创业工程会议精神,加强教育服务返乡创业工程工作,确保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可以在创业地接受普性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
服务对象 | 符合条件的外商和域外客商子女 |
支持方式 | 学前教育阶段: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妥善安排学前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普惠性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在创业地申请转学或入学的,一律按当地户籍人员子女待遇处理,做到全接纳,零拒绝;凡是按正常入学、转学手续进入延边地区学校就读的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从小学到高中阶段做到与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
政策依据 | 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教育服务返乡创业工程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延州教基字﹝2017﹞9号) |
服务部门 | 延边州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 |
政策咨询 | 李虎;0433-2919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