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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我家住在龙华尚城南区,去年开始新进学小学搬到小区跟前,我在网上查到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按照国家教育法“就近入学”原则,我们小区2019年就应该划入新进学小区学区,可是我们这划的还是离这很远的东山小学。(孩子上学不方便,没有直通路车。)而离进学小学很远甚至隔条布尔哈通河的开发区里面以及建工街道南面确划入双学区进学小学了。想咨询一下有关负责学区划分的部门,划学区时是以什么标准衡量学区划分的?“就近入学”的意义是什么?如何确保受教育儿童平等公平的权利?希望市领导多听听百信意见。解决百姓困难。持续关注中!
您好:
您好,关于学区划分的问题,您需要向延吉市教育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433-2513112。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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