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按照《延边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因家庭居住地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子女,可以转学。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普通高中接收学生转入必须遵循有空位接收转入的原则,不准超班额接收转入学生。关于高考报名条件,请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2019〕7号)。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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