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图们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的留言已收悉,图们市信访局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咨询向图们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邮寄信访事项反馈书、信访复查申请书,至今未收到书面答复事宜。
二、办理情况:(一)针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申请问题,该诉求由法定行政渠道的根据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不能进入复查程序,已通过电话联系告知信访人不符合复查条件,依法导入法定渠道。(二)针对信访人提出的长安镇答复文书日期造假问题,已向长安镇人民政府发送督办函,要求限期修改,更正日期并报送至信访局备案。(三)针对信访人提出的长安镇政府人员违纪问题,信访部门无调查权,已于2026年5月6日转交长安镇纪委核查处理。
三、承办单位名称以及承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
承办单位:图们市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
联系人:刘孜怡
联系电话:3622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