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平台

延邊州人民政府

통합 대화형 플랫폼
統一互動平台

欢迎来到延边州人民政府统一互动平台

연변주 인민 정부의 통합 대화형 플랫폼에 오신 것을 환영합니다.

平台首页  •  办理回复

已回复

张志鹏
根据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于今年4月主持公道沟通的结果,本人已按照永久报停方案同物业完成了相关费用的结算。本以为从今年开始,以后都是按照2022-2023年度一样的办法缴纳供热费。但联系物业赵经理后才搞清楚所谓的永久报停其实是让本人自行找人拆卸户内地暖分水阀和楼道内供热管道阀门(本人认为这属于公共管网业主无权处理公共部位)等符合他们所有要求拍照后进行供热断网,且开通联网供热时需再缴纳联网费等一系列费用。这种所谓的永久报停实质就是让断开供热网放弃用热权的做法,与本人理解的办理手续间歇性停热方案相去甚远。而赵经理的态度就是:申请间歇性报停这事以前没有给你办,现在你找了政府协调这事,我就顶着更硬,况且换了新的供热经理,计划跟经理商量对待我的具体办法,让过几天再联系。物业公司还是铁了心不愿意为本人办理供热报停,我认为这完全低估了延边州和龙井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态度和决心! 9月25日,从上午9点打到10点多终于接通了赵晶的电话,赵经理草草回复:想要办理临时报停必须有邻居签字以及要把户内地暖分水阀和楼道内入户的管道都掐断(跟永久报停断供暖网操作一样)才给办理报停手续,我最近很忙,你回头再给我打吧。这一幕似曾相识,这么多年来赵经理一直没有变,每年都是这样说辞,每年这样说辞能推诿到供暖期结束!赵经理依然是赵经理,但是政府部门已经不是原来的政府了,本人认为这种办法不合理,况且《关于龙井市供热报停管理暂行办法》(龙建发〔2021〕85号)第四条中也没有写着要让邻居签字和断网的做法,我认为办理报停历史上现行的各种操作手段无非是怕用户窃热,物业公司知道我家情况。

您好:

您好,诉求人。接到诉求后我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局供热办于9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与诉求人进行电话了解,得知诉求人具体反映的问题分为2个。问题一:办理供热报停时供热企业要求征求邻居同意后方可办理;问题二:2013年-2015年期间供热质量差,需供热企业退还在此期间的供热费。经我局供热办调查,发现诉求人2023年4月13日 14:57在市长信箱进行留言,标题为《物业公司不给办理停止用热事宜,请查实督促》,我局已进行具体答复,主要内容如下:“一、凡在龙井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供热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龙井市供热报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秀水湾小区供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关于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经与供热企业核查,诉求人因长年在外地工作,因此委托朋友进行办理,委托人未能按照报停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供热报停手续,造成该用户供热设施一直处于供热服务状态。”

经我局供热办与供热企业调查后,现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依据2021年重新修订的《龙井市供热报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 “位于顶楼、山墙、一楼的房屋可能会因墙体保温差或供热系统处于整栋楼的末端导致供热效果不好,对此,位于一楼、顶楼、山墙的间歇性报停用户在办理报停手续后,第二年如上下左右邻居未提出异议,供热单位应给予办理报停。对位于顶楼、山墙、一楼申请办理间歇性报停的用户应每年在规定办理报停期限内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经我部门与供热企业协调,因诉求人不在本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停相关事宜。

问题二、2013年-2015年期间该公司供热服务属于清洁取暖项目,不在我局供热监管范围,2021年,《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重新修订后将清洁取暖纳入城市供热监管范围,因此,诉求人提出的2013年-2015年期间的问题不在我局监管范围之内。

回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