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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庆
尊敬的和龙市住建局领导: 和龙市碧桂园小区(也称蔚蓝水岸)自入住以来将近十年的时间没有给住户办理房照,近日收到通知终于可以办理了,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办理房照手续之前、必须要先到物业结清所有的物业费,我们认为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有关部门,此种做法是违法违规的,房产登记手续的办理与物业费完全是不相干的两个事情,如果强行捆绑必将违法! 首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费应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缴纳,开发商或物业不得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办理产权证。 其次,强制捆绑收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关于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 。 另依据合同约定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和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随意捆绑其他服务或费用。物业费与房产证的办理两者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互不为前提或条件。 ​终上所述:物业公司不得以未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这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在办理房产证时,只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需以缴纳物业费为前提。 如果物业物业公司执意要违法才能给办理房产证的话,我们必将对其违法行为诉讼至人民法院,以求公正解决!希望主管部门领导秉持公平公正认真调查,纠正碧桂园小区房照办理过程中的违法程序,遵循法律法规实实在在的给老百姓办理房照! (另外,小区自2021年以来,物业公司基本上就是形同虚设,根本就没有人打理日常的卫生和维护设施,连续多年冬季无人扫雪,二楼的住户因单元门玻璃掉落无人修理,导致自来水水表被冻裂,跟物业公司反映却置之不理,无奈我们只能自己花钱更换,这个事情有自来水公司可以证明。高层住宅里电梯的卫生等等还有很多不作为的情况,关于物业费的收取是不是不应该如此巧取豪夺,是不是也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来!公示物业公司的人员配置情况、收费及支出等等!物业收费的标准制定是否有业委会的认可?是否有业委会?!不能是按照原来的思维,平时啥也不干,就憋着、等着老百姓办理房照这一天进行“捆绑式”违法收费吧?!)

您好: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和龙市光明街道答复如下:接到来信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来信人取得联系。一方面详细告知其办理房产证所需全部材料,另一方面明确说明当前办理房产证无需物业提供任何相关材料,同时已将该情况同步反馈至相关部门。来信人可在材料收集齐全后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若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联系光明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422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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