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和龙市消防救援大队答复如下:
2025年4月9日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下发《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一网通办”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消办〔2025〕20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决定,吉林省内个体工商户使用、经营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可不再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如当事人主动申请,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025年4月9日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下发《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一网通办”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消办〔2025〕20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决定,吉林省内个体工商户使用、经营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可不再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如当事人主动申请,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