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平台

延邊州人民政府

통합 대화형 플랫폼
統一互動平台

欢迎来到延边州人民政府统一互动平台

연변주 인민 정부의 통합 대화형 플랫폼에 오신 것을 환영합니다.

平台首页  •  办理回复

已回复

胡服崎
1、近日,省司法厅在答复网友咨询时明确,除长春市、吉林市市区内,其他市县不限制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不知道延边地区目前是否限制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律师事务所,律所名称预核准,由市级司法局审核后报省厅。在珲春市设律所,名称预核准,由州司法局还是珲春市司法局审核?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珲春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留言已收悉。延边州内设立律师事务所,具体由延边州司法局负责审核。具体可咨询州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433-2262019。

回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