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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服崎
1、近日,省司法厅在答复网友咨询时明确,除长春市、吉林市市区内,其他市县不限制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不知道延边地区目前是否限制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律师事务所,律所名称预核准,由市级司法局审核后报省厅。在珲春市设律所,名称预核准,由州司法局还是珲春市司法局审核?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珲春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留言已收悉。
延边州内设立律师事务所,具体由延边州司法局负责审核。具体可咨询州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433-22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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